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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黎布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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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由秦始皇开始的大一统封建帝国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,历经数不清的王朝更替。但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都是由楚人首举义旗而推翻的。这就是陈胜吴广首义与辛亥武昌首义。

    武昌首义是中国现代史的开端。这里选辑的两篇,可以看作标志性文献。

    1911年10月10日晚6时。武昌起义爆发。经过一夜激战,革命党人占领武昌全城,湖广总督逃走。次日,《中华民**政府鄂军都督黎布告》即贴满江城南北。这是以“中华民国”字样发表的第一张布告。这个布告把国人“苦海沉迷”只是归结为“异族**”,把“光复事业”限于“汉家中兴”,尤其是“寝贼之皮”等说法,明显地表现出旧式“革命”的痕迹。

    然而,辛亥革命毕竟不同于中国以往任何一次改朝换代之起义。稍后于上述布告,军政府颁布了由湖南人宋教仁起草的《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》。这是一个崭新的文献。在中国历史上,它第一次将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共和之旨诉诸根本**。后来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临时约法,就是在此基础上扩大的。

    这个草案是中国历史上崭新的一页。

    今奉军政府命,告我国民知之:

    凡我义军到处,尔等勿用猜疑。

    我为救民而起,并非贪功自私。

    拔尔等于水火,补尔等之疮痍。

    尔等前此受虐,甚于苦海沉迷。

    只因异族**,故此弃尔如遗。

    须知今日满奴,并非我汉家儿。

    纵有冲天义愤,报复竟无所施。

    我今为此不忍,赫然首举义旗。

    第一为民除害,与众戮力驱驰。

    所有汉奸民贼,不许残息久支。

    贼昔食我之肉,我今寝贼之皮。

    有人急于大义,宜速执鞭来归。

    共图光复事业,汉家中兴立期。

    建立中华民国,同胞无所差池。

    士农工商尔众,必定同逐蛮夷。

    军行素有纪律,一体相待不欺。

    愿我亲爱同胞,人人敬听我词。

    (《中华民国公报》1911年10月16日)

    选自《湖北军政府文献资料汇编》,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11月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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